东莞市南城街道于2018年4月份发布《南城街道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(暂行) 》,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。其中提到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计划 ,也讲到 知识产权支出的补贴问题。
1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。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万元奖励,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。
2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。对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在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服务业企业统计库的当年,分别一次性给予10 万元、 5万元奖励。
3、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发展奖励。对新增纳入高技术制造业统计名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并如实填报相关工业报表数据的,一次性给予5 万元奖励。
4、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资助。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向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科技服务机构(东莞市及广东省或以上科技部门认可的)购买科技服务、进行科技咨询以及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相关科技创新支出,根据提供的合同、发票、服务成果等,给予所支付费用的 50% 补贴。其中,对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,补贴最高不超过10 万元;对检验检测认证、创业孵化、知识产权、科技咨询、产品推广等综合科技服务,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。每家企业每年度获得科技服务资助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。
科技和财政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从未间断,对知识产权也越来越重视。小伙伴们有什么想法,广东知管家小编愿洗耳恭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