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》由 长安镇政府2019年7月17日印发, 咱们前文讲述了 科技(专利)奖、 科技计划项目 、培育创新型企业 这三个项目板块的具体 资助 范围及额度。今天知管家小编继续为给为如下五个项目板块的资助情况。
1、科技创新载体资助
①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、孵化器、众创空间,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:0.5的比例配套奖励,分别按级别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、50万、20万。
②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,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:0.5的比例配套奖励,分别按级别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、20万、10万。对获得市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,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:0.5的比例配套奖励,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。
2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
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达标的企业,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:0.5的比例给予资助,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.5万元。
3、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资助
对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会员企业,高新技术产品获得认定后,每件资助2000元。对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奖励的企业,每年该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。
4、引进科研人才资助
创新科研团队、院士工作站经批准立项或建立后,一次性资助15万元。
5、研发投入经费资助
对获得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企业,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:0.5的比例给予资助,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。
资助政策不断推出,很多与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挂钩,企业小伙伴们,您抓住机会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