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广东省境内法人,产品及核心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领域; 2、产品经过认定或市场认可; 3、知识产权明细,技术成熟,经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较好,可持续发展; 4、产品及生产过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安全、环保要求;
纸质材料包括(1~6必须提供): 1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; 2、公司资质证明(如营业执照等); 3、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支持领域范围的说明(200-300字); 4、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 5、产品证明材料:近三年经政府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、生产许可、销售发票、用户使用报告、产品出口合同; 6、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,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关文件; 7、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:产品技术水平、市场占有率,经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,符合可持续发展等; 8、产品技术水平的材料:科技成果鉴定、产品获奖证书; 9、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、企业上年度损益表、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; 10、反映企业的管理:研发组织管理制度; 11、反映企业创新能力:企业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立项证书; 12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电子文件包括: 1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; 2、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。1、减税: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75%税前加计扣除,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75%税前摊销; 2、有机会享受国家、省、市(区县)、镇街有关研发补助和配套; 3、为高企重新认定做铺垫,让高企顺理成章。
1、属于支持行业之内的法人企业; 2、有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; 3、持续的研发投入,能准确归集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。
1、公司资质证明(如营业执照等); 2、立项计划书、立项决议、中期验收、结题报告、效用说明、成功证明等研发证明材料; 3、项目人员编制及人员清单; 4、研发人员和研发仪器、设备、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(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); 5、“研发支出”辅助账。 6、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、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; 7、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。
1、广东省内(不含深圳)注册法人,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; 2、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,提前安排研发资金,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; 3、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支持的领域,且实施地在广东省内。
1、《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》; 2、企业研发准备金(或管理)制度文件; 3、企业研发费用2016年度预算、决算情况说明; 4、年度《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备案表》; 5、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封面、A100000表、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A107010表、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A107014表; 6、在税务部门备案的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(优惠事项名称: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)》 7、认定情况证明材料:如企业为高企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等的,需提供认定证书。